3月27日,*ST新亿(600145)发布公告,聘请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年报,根据公告信息,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目前从业人员12人,注册会计师3人,合伙人2名,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入85.32(万)元,净资产12万、总资产68万元。
这个是新《证券法》放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资格要求后,第一个吃螃蟹的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
可惜的是,第一炮就有点出师不利,公告里摆了个大乌龙,将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入85.32万元,写成85.32元,这个乌龙在聘请公告、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等公告里都出现了,说明大家也都走走形式,根本没去认真审查。作为上市公司的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对议案并没有提反对意见。考虑到这样的公司本身已经ST多年,对它的公司治理也不要有过高期望。
上交所在收到公告后,立马发了个询问函,对审计机构胜任能力进行质疑。公司已发了更正公告,说《关于聘任堂堂会计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里搞错了金额,予以更正,其实,不止这份公告里搞错了,其他公告也错了。
这个乌龙,不知道是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原稿就搞错了,还是上市公司董秘搞错了。但不管哪种情形,涉及到聘请审计机构的这份公告,堂堂会计师事务所应该是有过目吧。虽然是个小小的细节,但不由得让人对该事务所的审计水平产生怀疑,以后审计年报,能保证报表的可靠性?当然,就算年业务收入85万元,在深圳这样一线城市,每年人均创造业务收入不到8万,怎么养活人员,还有房租水电?快递小哥年收入都比这要高很多。 这个会不会伤了很多在奋战CPA证书考生的心?
用企查查看了下,事务所在2018年6月被工商列入经营异常,原因是“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莫非房租真的付不出?到了2018年8月,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单。
当然,大家对CPA行业也不要失去信心,虽然堂堂披露的2018年业务收入仅有85.32万元,但团队的真实收入肯定不止这个数,否则从2005年成立,也撑不到《证券法》放开资格的这一天。除了堂堂事务所的收入,非审计类业务收入通常会放到名下的咨询公司主体,从事证券业务的审计收入,则通过(“挂靠”或“合作”的)具备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这在行业里算是个普遍现象吧。打开堂堂的官网主页(http://www.ttcpa.cn/),你会发现堂堂事务所并不是大家想象的那样小所,而是几乎可以承接各类业务的实力派机构。网站上有醒目的“深圳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和“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字样,堂堂会计师事务所和中证天通会计师深圳分所,二者是“两块牌子一套班子”,还是业务合作关系? 这个业内人士应该比较了解,笔者就不作判断了。但二者肯定是有密切关系的,在吴育堂所长简介,同时写了两个身份:“中证天通深圳分所合伙人”、“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所长、首席合伙人”。下面是另一个网址(http://wcpav.com/)截图:
吴育堂担任新三板公司蓝网科技董事,从公开信息来看:
吴育堂先生是审计行业的资深人士,1995年3月至1996年1月,工作于深圳市公恒会计师事务所;1996年1月至1997年1月,工作于深圳市一飞会计师事务所;1997年1月至1999年3月,工作于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3月至2004年11月,任深圳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人;2004年11月至今,任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2015年7月19日蓝网科技创立大会上被任命为公司董事,任期三年。
从工商登记信息来看,吴育堂是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的创办合伙人和实际控制人,直到2017年3月,吴育堂从堂堂退出,由李哲和陈建生担任合伙人。吴育堂的关系转到北京中证天通深圳分所,而在转所之前,吴育堂已用中证天通的名义,对外洽谈及承接业务,堂堂官网和后面的法院判决书都能看出这一点。
从深圳注协官网看到,关于同意钟恩华等18名注册会计师转所执业的批复(深注协秘字〔2017〕27号)。
6.吴育堂从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转入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表明吴育堂在2017年从堂堂转到中证天通,从形式上来说,吴育堂和堂堂会计师事务所已没有关系。
深圳注协公布的2018年和2019年的执业注册会计师年检名单,吴育堂都是在中证天通深圳分所。
2018年的深圳注协的一则《领证通知》,写的吴育堂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为北京永拓深圳分所,不知是事务所名字搞错了,还是中间曾在换北京永拓深圳分所也执业过?
而2019年深圳注协的《注册会计师领证通知》(深注协秘字[2019]52号)里,吴育堂是在中证天通深圳分所。
另外,通过检索裁判文书网,堂堂与天浩洋公司为理账服务费用打了三场官司,结果不但没要回费用,堂堂还被判退回已收5万元费用,真是个悲伤的故事。(具体可参看本公众号的另一篇文章)在判决书中也明确写了,吴育堂同时具有堂堂事务所负责人和中证天通事务所合伙人的身份,且吴育堂分别代表两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告天浩洋公司签订了整帐业务约定书和审计业务约定书。这也证明,堂堂会计师事务所和中证天通深圳分所的关系不一般。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在中注协2018年百强会计师事务所排名34位,有14个分所。通过上面分析看出,虽然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本身看起来规模很小,人数也很少,但不能以此就断定它的服务能力一定不行。因为它实际提供服务的团队,过去可能一直在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只是用了别人的马甲而已。看了上面分析,可能有人觉得国内审计行业有些乱。其实堂堂会计师事务所,只是本土会计师事务所的一个缩影,类似现象在行业内非常普遍。过去承接证券审计业务需要双重的资格许可(本身设立会计师事务所需要许可,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还要专门许可),很多小所为了有证券牌照,就加盟大所或者与大所进行业务合作,类似于工程行业的“挂靠”,而大所为了规模排名,也有扩张需求,收编各地团队成立分所。 但这种“合作”,并不能真正实现做大做强,反而可能导致大所一旦没有管控好风险,类似瑞华这样,个别高风险业务团队(或项目)拖累整个事务所发展。这次《证券法》修订,取消会计师事务所的证券资格,从改革方向来说是对的。以后各家会计师事务所,无论大小都可承接证券业务,用服务质量来说话,获得市场认可,而不是靠牌照吃饭。新《证券法》放开资格之后,原本市场预期,上市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还是会考虑会计师事务所规模、胜任能力等因素,还是会聘请有一定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具体到*ST新亿(代码:600145)聘请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引发市场不少争议。目前来看,虽然董事会通过议案,但交易所已发出问询函,未来还需要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后才能生效。很有可能成为一场闹剧,最终上市公司未必就聘请这家会计师事务所。
放开会计师事务所的证券资格,这个大的改革方向还是应当坚持。其实,同样从事证券业务的律师事务所,早已放开,那么注册会计师行业有何不可?
放开之后,过去纯粹为了拿到业务牌照而“挂靠”或“加盟”的乱象会减少。一些有能力的优秀专业团队,可以通过自身的专业服务质量,来获得相关业务。当然,也可能出现一些小所为了承揽业务,罔顾执业标准和执业风险进行恶性竞争的现象,这个可通过声誉机制及严格法律惩戒来加以遏制。今后,优质的上市公司考虑自身形象,会聘请有声誉的会计师事务所,而那些聘请不知名的小会计师事务所来审计的,反而可以给投资者一个识别信号,提醒投资者需要注意,这未尝不是好事。
之前已经出现一些烂上市公司,难以找到审计机构接手,因为大的会计师事务所考虑到执业风险会更加谨慎。放开证券资格之后,这些上市公司就算能找到愿意的会计师事务所,市场会对公司情况有所判断的。从保护投资者利益角度来说,除了加强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的职权职责。笔者有以下几个建议:一、上市公司聘请审计机构引入分类表决机制,就是除大股东之外的中小股东也要过半数同意才可以,防止大股东购买审计意见。二、证券交易所成立专家委员会对高风险上市公司的审计机构聘请进行把关。有不少人建议上市公司的审计机构改由监管机构聘请,笔者不赞成这种做法,因为真正需要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是投资者,付钱的也是投资者(名义上是上市公司来出,但真正承担者就是上市公司股东),让监管机构来聘请审计机构,责权利并不匹配,操作上也会有很多问题,所以,现有的审计聘请模式虽有一定缺陷,但全世界资本市场都是由上市公司来聘请审计机构。
但考虑到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大股东)有购买审计意见的风险,对一些高风险上市公司的审计机构聘请,可以采取双重认可的方式,由证券交易所牵头成立专家委员会(聘请独立的外部专家),类似*ST新亿(代码:600145)这类高风险上市公司(什么是高风险公司,由证券交易所按照一定标准进行认定),董事会通过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后,交给证券交易所的专家委员会表决(每次随机挑选外部专家),专家委员会表决通过后才提交股东大会审批,这样,上市公司既有挑选审计机构自主权,但又受到一定制约。三.将会计师的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情况、执业保险情况纳入考虑。承接什么体量的审计业务,需要匹配的职业风险基金或执业保险,鼓励会计师事务所提取职业风险基金、购买保险,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的赔付能力。